1、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;
2、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
根据全市申报的补贴面积和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,计算出亩均补贴标准,按照统一的补贴标准进行发放。
乡镇政府审核把关,无误后,按要求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签字盖章报市农业农村部门、财政部门,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,进行发放。
来源:新密市农业农村委